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交院教学〔2020〕17号)精神,学校启动2023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校级一流课程项目原则上应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曾获校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项目得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限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5门,学校共评选70门左右。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黄河交通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1,紧扣学校办学定位与课程特色,密切联系学校实际,统筹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是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项目成员原则上应为课程教学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参与者限参与1项;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按要求申报者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并且不再替换补报。
3.建设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四、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黄河交通学院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2),黄河交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请拟申报的一流课程项目,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2023年6月6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李翰雄钉钉。
附件
4:黄交院教学〔2020〕17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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