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将联合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备课及教学执行情况
检查材料:本学期所开设课程前十周的完整教案、教学进度表。
(二)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执行情况
检查材料:1.各学院(系)领导小组制定的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含学院和专业)、指导教师选派、中期检查总结等相关材料;2.指导教师对于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情况,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教师指导记录表。
(三)2023届本科毕业实习材料
检查材料:学院(系)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实习的相关文件(方案或计划、集中(分散)实习安排表、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表等)、毕业实习审批表、安全责任书、实习成绩表、实习报告书、实习记录表、实习评语表等。
(四)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
3月27日,关于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
4月8日,外聘教师材料专项检查整改情况。
4月15日,教评中心、教务处关于试卷专项检查情况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时间与形式
(一)4月17日至4月20日,学院(系部)自查。
(二)4月21日至4月22日,学校检查。
(三)4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各学院(系部)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及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韩露。
三、检查依据
《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试行)》《黄河交通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规范(修订)》(黄交院教学〔2022〕20号)、《黄河交通学院教案编写基本要求》(黄交院教学〔2020〕61号)、《黄河交通学院二级学院(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0〕7号)、《黄河交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黄交院〔2016〕41号)、《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2〕14号)、《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交院教学〔2020〕63号)、《黄河交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黄交院教学〔2021〕13号)。
四、检查重点与要求
(一)教案与授课内容、教学进度一致;教案与课件一致;教案中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重、难点突出;教学反思详尽。
(二)教师指导到位,次数达标,有指导过程记录。
(三)学院(系)毕业实习管理有制度、有要求,过程材料齐全;学生实习报告书等各类材料的撰写规范、内容完整,符合逻辑。
(四)学生实验(训)报告或课程设计报告项目与教学大纲一致,学生撰写和教师批阅规范、合理。
五、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务处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作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系部)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中心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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