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
规划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 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283号)文件精神,开始进行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建设类别
“十四五”期间,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立项建设 600 部左右省级规划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教材不在省级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内。
(一)修订教材
从各高校在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出版的(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中选用修订。
(二)新编教材
重点建设反映我省学科优势特色的各类教材;满足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的多种介质教材、实验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解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等。
二、推荐要求
1.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等内容)、相关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
2.各高校推荐申报的教材须由本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编教材。国家与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主编教材,以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优势特色课程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新兴学科、紧缺专业、新形态教材可适当放宽要求。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应合并申报。
4.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教材不在遴选范围内。
三、申报限额
我校共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10部,其中新编教材数量不超过本校推荐数额的30%。
每个学院(系、部)按照申报文件要求限报2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予以推荐申报。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系、部)务必于8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1)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五份);(2)推荐要求所列有关材料(各四份);(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各四份);(4)每部教材单独装袋,并将申报书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2.通过学校遴选的教材,将于8月20日-25日登陆“河南高校教学工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3.纸质报送说明:
(1)修订教材。第1项材料:立项申报书,申报书里的第六条“修订出版工作计划”,和第2项材料:推荐要求里提到的“修订计划书”,这两项不是同一个。申报书里的第六条“修订出版工作计划”是简单写一下什么时间完成什么进度等;推荐要求里提到的“修订计划书”,需制定完整的修订工作计划,比如修订原因、方案、任务分工等。
(2)新编教材。第1项材料:立项申报书,申报书里的第九条“申报出版社意见”,和第2项材料:推荐要求里提到的“相关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这两项也不是同一个。申报书里的第九条“申报出版社意见”,只是基本的审查意见,出版社盖章表明材填写的教材大纲等材料真实有效;而推荐要求里提到的“相关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是指出版社要给这个选题出一个完整的选题意见,比如对教材选题的科学性、适用性等给予评价等。
五、联系人及材料报送地址
1.联系人:尼佩 联系电话:0391-7580060 8560
2.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三楼教务处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 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283号)
附件2:申报书和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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