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竞争力。根据《黄河交通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黄交院教学〔2022〕17号)(以下简称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3年 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校名义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不含优秀奖),均可按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予以奖励。逾期恕不催报、补报。竞赛结果未发布,转至下一年度获奖统计及奖励工作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学院(部)学科竞赛负责人按照已填报的《黄河交通学院2023年院(部)学科竞赛奖励统计表》进行申报,不在表中的赛事不得申报;
(二)各级各类竞赛均由比赛负责人提交相关认定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如下:
1.主办方比赛通知、校内选拔赛通知、费用请示;
2.报名表、校内选拔赛打分表(评委签字,学院审核盖章);
3.主办方获奖文件、学校的获奖通告、比赛总结、其他公示文件;
4.参赛照片、获奖证书、作品(以照片形式体现);
申报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由学科竞赛负责人进行初审和报送,同一赛事的材料(序号1-3)可提供一份,放置材料最上部,材料(序号4)与2023年奖励统计表的顺序保持一致,指导老师和学生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分别放置不同文件夹。
(三)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需图像清晰,文件为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段洁老师钉钉,命名方式:
1.个人赛:以“比赛级别-获奖等级-学生姓名”的方式命名,(例如:国家级-三等奖-张三);
2.团队赛:以“比赛级别-获奖等级-学生姓名1、学生姓名2”的方式命名,至多命名前五名学生,(例如:国家级-三等奖-张三、李四)。
(四)本年度12月29日前取得的学科竞赛成果,所有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统一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如实填报,确保准确、及时、无漏报、无错报;
2.《黄河交通学院2023年院(部)学科竞赛奖励统计表》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学科竞赛中的团体赛请在备注中注明所有团队成员姓名;
4.凡设置有特等奖的学科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奖项依此类推;
5.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6.此申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选依据,分别评选国、省、校三级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各一个,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0元、5000元、3000元。
附件1:黄河交通学院2023年院(部)学科竞赛奖励统计表(模板).xls
附件3:黄交院教学〔2022〕17号 关于印发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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