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2〕14号)文件的要求,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结合现阶段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有关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系)自查以及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各学院(系)自行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要求组成工作小组,可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电子材料及书面材料等形式,对全院(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展开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研究方向、设计方案是否出现偏差、文体格式是否规范等;
2.指导教师的指导次数、指导工作记录、指导方式、工作进度等;
3.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学生、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
4.学校随机抽查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教师指导记录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包括体现工作进展的支撑材料,如图、程序、实验模型、样品、调研报告、论文初稿等)、初级职称教师双导师制执行情况、教师指导学生人数。
三、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5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23年4月16日-4月20日。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系)需制定详实可行的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的归档工作,填写表格需严肃认真、完整规范,不得代填、代签,符合毕业论文资料归档要求。
3.各学院(系)需加强指导老师教师在设计(论文)指导中的过程管理,做好指导资料保存。
4.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双导师的管理,做好指导环节(实践、实验)的资料整理和保存。
五、其他工作
请各学院(系)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指导教师、学生完成工作任务进度情况、在质量监控与保障方面的具体措施与创新、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具体安排等内容)、黄河交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按专业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教评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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