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的通知
日期:2023-02-10  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内容科学合理,根据《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2〕14号),2023届本科毕业生实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制度。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的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开题答辩的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由学院(系)、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并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

各学院(系)原则上应于2023年3月8日前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将提前公示。

三、开题答辩工作要求

1.开题答辩前,学生需根据院要求提交开题报告;

2.开题答辩时,学生须准备好PPT,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进度安排等进行汇报

3.开题答辩结束后,由答辩评委给出选题合理性和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4.通过答辩的学生需认真按计划完成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

5.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提交院系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裁决或组织二次答辩;

6.各学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答辩工作流程和要求,并做好开题答辩记录工作。

四、其它工作要求

1.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后续写作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2.学生最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提纲等内容,待开题答辩结束后,可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期不得擅自更改。

3.学院(系)应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附件1)”作为重要教学档案,归档留存。

4.学院(系)应在开题答辩前两周,将填写完整的《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安排信息表》(附件2),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各专业开题答辩时间、地点报送至教务处。

5.各学院(系)应于2023年3月13日前最终选题录入“格子达”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黄河交通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附件3,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安排信息表.xlsx
    附件2: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3:黄河交通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xls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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