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2〕14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管理
学院(系)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管理细则,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和学术诚信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学院(系)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原则上需配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指导教师要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教学活动负全责,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突出指导工作:
1.指导教师要科学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待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的指导。
2.指导教师应加强开题报告、开题答辩、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查重检测、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指导。鼓励开展开题报告会,指导教师和专业学术小组可对开题报告内容、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杜绝“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指定指导答疑时间地点(视具体情况定),指导次数不少于15次(累计学时不少于20学时),对学生存在的疑惑和问题做好记录。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工作。未履行指导教师应尽职责的,按相应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工作
学院(系)要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和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见附件)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各学院(系)务必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50%。
2.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材料。各学院(系)要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指导教师选派、拟题、审题、学生选题、开题报告、任务下达及落实和基本条件准备等;各专业应认真开展开题答辩工作,完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严格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不进行涉及国家安全、技术等涉密性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检查报告请于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提交。
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各学院(系)要及时了解并督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将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4.学术道德诚信教育。各学院(系)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道德诚信教育,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同时,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5.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要求、归档材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指导(评阅)教师评语、答辩组织与答辩程序、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加强答辩与成绩评定要求
学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建答辩小组,制订答辩程序及安排,审查答辩资格,组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委员会人数一般为5人(含)以上的奇数;至少应有2名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构成(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组长。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应符合正态分布。
学校将对各学院(系)的毕业答辩环节进行随机检查。为确保学生如期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院(系)务必于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
五、质量普查、总结及抽检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总结
答辩结束后,学院(系)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普查,并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情况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需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指导老师选派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及成绩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检查内容包括: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个人归档材料相关表格、成绩评定、学术不端检测、英文翻译等;
2.院(系)归档材料相关表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见附件)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2%。
为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学校将于2023年暑假前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10%。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详细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六、归档材料要求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的重要教学档案,各学院(系)要切实做好设计(论文)档案资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保证设计(论文)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和年度总结,按要求完成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
七、其它工作要求
1.开题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将题目录入论文检测系统中,不得随意更换题目。
2.指导教师每周指导学生的具体次数与时间要求等,由各学院(系)自定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体现,但不得少于学校规定次数、时长。
3.对设计类题目是否要求手工绘图的问题,不作统一要求。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合格标准为:文字复制比≤25%为合格。申报校级优秀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应≤15%。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均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请学生根据学校的具体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完成论文查重检测;答辩前,学生须上交由本人和导师签字的纸质检测报告,符合要求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5.各学院(系)、专业明确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时收集反馈并处理过程管理中的问题,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开展整改工作。
6.为进一步激发本科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学校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相结合。
7.各学院(系)需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所有视频、音频等电子、纸质材料。
附件:1.教督〔2020〕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
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黄交院教学〔2022〕14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3.黄河交通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
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教督〔2020〕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黄交院教学〔2022〕14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黄河交通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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