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2〕14号)、《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计划,6月1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与录入工作。各学院和指导老师务必周密安排,把握进度,切实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质量。
二、答辩资格审查
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凡是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不及格者、缺勤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 1/3、查重检测超过规定比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得参加答辩。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待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安排学生进行答辩。
三、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预审前对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采用格子达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结果≤25%方可参加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如下:
1.各学院应依据《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2〕14号)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答辩安排计划。各学院将答辩工作方案(含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于5月18日前报交教务处。
2.对于每小组答辩成绩在后20%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组织二次答辩。答辩成绩原则上应服从正态分布。答辩成绩不及格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对待。
3.6月15日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和材料报送教务处。
4.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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