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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2023年度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每所学校可在限额内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鉴定的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成果推荐
(一)推荐原则
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与高等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3.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4.注重公平。同等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尤其是向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负责人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5)的要求填写附件1-4,并于7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七份(封面白色木纹纸)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李抒蔓。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依据《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等级参考标准》(见附件5)进行量化评审,遴选出3个成果并推荐至省厅。
3.网上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或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提出,报校长会议裁定。
附件:
附件4 2024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 教高〔2024〕233号 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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