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2650 )要求,决定启动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目标

建成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 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各学院(系部)需根据建设条件申报。黄河交通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限额为1项。

二、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虚拟教研室。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载体。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

3.建设主体。分为以高校教研室为主体建设的虚拟教研室和

以高校附属医院教研室为主体建设的虚拟教研室两种。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

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1.高校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 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高校附属医 院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相应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 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申报院(系部)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白色木纹纸胶装,一式4份,于 202210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李翰雄钉钉,将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2650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

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教高函〔2022〕650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doc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

  • 上一条:
  •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