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奖励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1-11-26  发布人:  浏览量:

黄河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校教职工2021年度取得的教学成果,做好年度教学奖励工作,根据《黄河交通学院教学奖励及资助办法》(黄交院教学[2020]73号)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奖励范围

我校目前在岗在职人员2021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完成且以黄河交通学院为署名单位的各项教学成果,具体为:

1.对于获准立项的教研项目(由我校教师主持,以黄河交通学院名义立项)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级项目60000元,省部级重点项目30000元,省部级一般项目20000元,市厅级重点项目5000元,市厅级一般项目4000元,校级项目400元。其中正式立项后先发放奖金总额的50%,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后再发放奖金总额的50%。

对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教研项目,并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核推荐上报的,申报省部级一般项目奖励500元/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奖励800元/项;申报国家级项目奖励1000元/项

2.对于获得奖励的教学成果(由我校教师主持,以黄河交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级特等奖500000元,国家级一等奖300000元,国家级二等奖100000元,省部级特等奖80000元,省部级一等奖50000元,省部级二等奖30000元,市厅级特等奖2000元,市厅级一等奖1000元,市厅级二等奖500元,校级一等奖1000元,校级二等奖800元,校级三等奖500元。

黄河交通学院作为第二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师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学成果,排名在前三的,奖金按50%计发,排名在前五的,奖金按30%计发;黄河交通学院作为第三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师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学成果,排名在前三的,奖金按30%计发,排名在前五的,奖金按10%计发。

3.对于我校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限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黄河交通学院)学校给予奖励,标准如下:被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 8000 元/篇,被 EI(不含 EI Page One 和会议 EI)收录的论文5000 元/篇,CSCD、CSSCI核心期刊论文5000元/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4000元/篇。

说明:

⑴以上论文不含在增刊、专刊、论文集上的论文;

⑵期刊级别以论文发表时公布的结果为准;

⑶论文的字数要求在 3000 字以上,不满3000 字的论文原则上不予奖励。

⒋主编、副主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分别按每部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奖励,主编、副主编、参编省部级规划教材分别按100元/千字、80元/千字、60元/千字奖励,由学校立项的自编教材按40 元/千字奖励。规划教材以正式文件为准。

我校主编的教材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按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部奖励,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 元/部奖励。

5.获批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奖励项目组 100000元,获批省部级教学工程项目奖励项目组 30000元,其中教学名师按对应级别的60%奖励。

6.对于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得奖励的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省部级一等奖2000元,省部级二等奖1500元,省部级三等奖1000元,市厅级一等奖1000元,市厅级二等奖800元,市厅级三等奖600元,校级一等奖800元,校级二等奖500元,校级三等奖300元。

7.对于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奖励的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项,国家级二等奖3000元/项,国家级三等奖2000元/项,省部级一等奖2000元/项,省部级二等奖1000元/项,省部级三等奖600元/项,校级一等奖500元/项,校级二等奖300元/项,校级三等奖200元/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黄河交通学院院(系部)教学奖励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主管领导签章、加盖部门公章);

    2、《黄河交通学院个人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部门印章)+与发表论文一致的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

    3、全部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按次序进行排序(所有支撑材料需为电子扫描件且图像清晰,扫描完整,文件为pdf格式以成果名称全称+姓名命名,文件夹需按教学奖励申报范围以序号+名称+姓名分类,如1+教研项目+张三),复印件需提交2份。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尼佩老师钉钉。

4.教改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的复印件及知网检索页;指导学生竞赛奖排名第一位教师进行申报;校级各类教改立项项目统一由学院(系部)提供材料,标注本单位教师及排列序号即可,个人无需重复准备。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如实填报,确保准确、及时、无漏报、无错报。

    2、请各单位严格依照通知要求进行统计上报,以部门、学院(系部)为单位集中进行报送,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学院(系部)本部门教学秘书进行咨询,如果仍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

    3、填写不规范的材料将不予受理。预计在12月份可以见刊发表的论文原件未收到的,可先进行登记,出刊后将原件以及复印件、检索页补报送至教务处。(原件审核后退回)

   4.凡我校多人参与的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或项目,主持人进行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5.论文要求在申报表内准确填写字数以及发布时间。

    6.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教学奖励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尼佩钉钉,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审核完成后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部门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报送。

 

联系人:尼佩               联系电话:8560

 

附件:

附件1:黄河交通学院2021年教学奖励及资助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2:黄河交通学院2021年教学奖励及资助统计表.xlsx

附件3:2021年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纳入赛事项目(本科).xls

附件4:黄交院教学〔2020〕73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教学奖励及资助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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