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黄河交通学院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教师教学荣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黄交院教学〔2021〕43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黄河交通学院教学新秀奖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教学新秀奖旨在表彰和奖励青年教师,引导青年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中。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满3年。
2.近3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近3
年内至少讲授2门本科生课程(含选修课,通识必修课教师可不受此限制)。
3.近3年3个学期学生评教综合成绩列所在学院前40%,或近3年内获得1次年度优秀教学奖,或近3年内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
4.近3年内取得下列教研成果之一:参与(排名前5)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主持1项校级教学工程项目;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1 项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1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获得1项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获得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作为第一作者以“黄河交通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至少1篇教育教学方面论文;编写出版有高水平教材(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等等。
5.近5年内指导学生取得下列成果之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社会实践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等等。
6.5年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有教学事故。
(3)有学术失范行为。
(4)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
二、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各单位组织教师学习评选条件,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各院部可推荐名额见下表:
所在学院 | 可推荐名额 |
汽车工程学院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交通工程学院 | 5 |
基础教学部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公共体育部 | 2 |
艺术设计系 | 1 |
智能工程学院 | 3 |
3.资格审查。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校内外专家评议。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候选人选进行评议。
5.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意见,评定获奖名单。
6.公示表彰。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三、工作要求
申报教学新秀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Word)。
(2)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Word)。
(3)个人简介(500字左右)、心得(500字左右)、候选人各项成果、项目、获奖证书等扫描件,统一PDF格式。所有材料须经院(部)审核。
2021年11月24日下班前,电子档材料以学院(系、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王月钉钉。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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