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110号)要求,教务处拟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聚焦区域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项目研究与实践,深化文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中国特色文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最多申报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学校将从中评选出1项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立项评审。
三、相关要求
1.支持校际、校企(行)联合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 2019 年省级教改项目雷同,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学院(系、部)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3.时间紧迫,请学院(系、部)立即组织申报,抓紧时间整理材料,优质高效完成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2.请各学院(系、部)于4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四份),河南省高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李第辉老师处。
附件3-河南省高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教 务 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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