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 本科教学工程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17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

本科教学工程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黄河交通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黄交院〔2017〕52号)和《黄河交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黄交院〔2017〕84号)的要求,启动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全面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方法、手段,解决当前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立项范围

(一)本科教学工程

1.专业改革类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

2.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3.课程建设类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4.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项目:教学团队、教学名师;

5.其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列出的相关项目。

    (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类

2.专业建设与发展改革类

3.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类

4.实践教学类

5.创新能力教学

6.考试的改革与实践

7.信息化教学类

8.教学管理改革类

9.师资队伍建设研究类

10.大学生文化素质及心理素质研究类

11.教材建设类

12.国际化人才教学与管理类

13.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

14.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专项课题

1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专项课题

16.新工科建设专项课题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紧扣学校办学定位与专业特色,密切联系校实际,统筹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为校专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可另参与1项;未主持只参与者,参与项目数限2项;各项目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7人;校外联合申报项目成员(含负责人)限10人。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按要求申报者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并且不再替换补报。

3.项目负责人已有校级、省级及以上同类在研项目(教研教改)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再作为本次项目负责人。

4.同一项目或研究内容一致项目,或已获批其它部门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在2019年度校级教学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不通过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6.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题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7.省级教改项目从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不再单独组织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者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同时将电子材料(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学院(部)”命名, 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张三-交通工程学院)。

2.各院(部)应认真核实材料,汇总申报相关材料,并填写汇总表,2020年58日前提交纸质版至教务处邓慧老师处,电子档以学院(部)为单位,打包以“教学工程-****学院(部)”命名,发送至邓慧钉邮。

3.教务处组织校外、校内专家综合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立项工作。

、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2.资格审查不合格将直接淘汰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3.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联系人:邓慧   联系电话:8560

 

附件: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doc

                                     教务处

2020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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