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机构设置
日期:2026-07-10  发布人:  浏览量:

教务处机构设置

     综合服务科主要职责为:

⑴起草教务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⑵各类公文的处理、催办;

⑶制度文件(含教务工作通知、通报等)的起草拟定、意见征集和发文工作;

⑷各类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

⑸教学例会、处务会议等的安排、会务、记录、纪要整理,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⑹教学简报编制;

⑺各类考核考评;

⑻教学活动安排;

⑼教务处印章使用与保管;

⑽教务处网站管理维护;

⑾教务处资产管理工作;

⑿教材的验收、入库、统计、发放、结算及书库的管理、安全、卫生工作;

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主要职责为:

⑴制(修)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相关制度;

⑵教学计划制定与实施;

⑶排课选课;

⑷教师停、调课办理;学生退、改选课办理;

⑸教室的使用安排和调度;

⑹配合科技处做好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

⑺常规教学检查;

⑻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⑼教学运行相关数据统计汇总;

⑽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

⑾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⑿网络教学平台管理与维护;

⒀编制校历;

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科主要职责为:

⑴制(修)订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制度;

⑵实践教学各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教学管理及质量监控;

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实践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

⑷教学实验室规划、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论证、采购、验收;

⑸实验室运行管理;

⑹教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档案管理;

⑺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统计上报;

⑻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⑼学科竞赛活动组织与管理;

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⑾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建设科主要职责为:

⑴制(修)订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等建设与管理以及教学工程项目、教研教改项目等申报、实施、验收的相关制度;

⑵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建设与管理;

⑶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制 (修)订、论证;

⑷制定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与管理;

⑸配合科技处做好教材建设规划、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的申报推荐、自编教材的立项与建设管理;

⑹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收审及执行情况检查;

⑺各级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推荐(立项)、建设、考核验收;

⑻各级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推荐(立项)、建设、验收;

⑼教学成果的推广,教学成果奖的评定、推荐;

⑽各类教学比赛的组织与管理;

⑾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

⑿全校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主要职责为:

⑴实验室各类数据、平台填报;

⑵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

⑶负责实验室管理平台;

⑷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⑸负责校智慧教室的申请管理;

⑹负责实验室建设相关数据的统计。

⑺制修订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⑻检查督导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

⑼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与督促。

⑽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建设管理;

⑾新生入学实验室安全知识测试;

⑿检查督促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安全。

考试中心(学位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⑴制(修)订考试管理、考风考纪、学籍管理相关制度;

⑵日常教学中各类考试安排与组织(含巡视安排);

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家级、省部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⑷各类考试相关资料存档和总结;

⑸学生成绩录入、审核等管理,成绩证明开具;

⑹毕业生成绩归档;

⑺部署、协调重修工作;

⑻免修、免考、缓考的审核、认定与学分记载;

⑼考试违纪的认定与处理;

⑽标准化考场建设;

⑾学生信息相关数据统计

⑿达到退学、退学警告条件学生资格审查及学籍异动处理;

⒀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

⒁学位信息上报、证书办理、发放;

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竞赛与创新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⑴制订全学校学科竞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教学文件,并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⑵检查督促各学院(系部)按学科竞赛总体规划的组织、安排、落实执行情况;

⑶对各二级学院的学科竞赛所做的经费预算、支出等工作做好审核及管理工作;

⑷负责各二级学院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认定、申报、审核、总结、结果公示、奖励发放等管理工作;

⑸根据学科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具体负责单位;

⑹负责组织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和部门的联系;

⑺审定校级竞赛的 相关竞赛规程、竞赛命题、 比赛结果等;

⑻指导和协助相关二级学院组织 省级及省级以上的竞赛培训、指导教师的选拔、宣传和通知的发布、竞赛结果公布等工作;

⑼指导和协助相关二级学院组织省级竞赛的承办工作;

⑽做好竞赛的总结、交流与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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