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汽车驾驶实习的管理,提高实训质量,保障教练员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驾驶训练的班级必须以班为单位,着装整齐,整队带入训练场。班长向总教练报告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等有关情况。
二、按总教练下达的命令,各班带到指定位置,由教练组长划分小组,各组选一组长向教练员提供人员名单和学号,并负责训练纪律,保证人员在位。
三、教练员上、下课按规定时间负责集合、整队、点名,做好学生的考勤登记,并按时上报。
四、实习学生要尊敬老师、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服从管理。
五、实习学生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提前请假,经总教练批准后方可离开实习场地。
六、实习学生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不准着奇装怪服、穿拖鞋(凉鞋)。男生不准留长发、奇发;女生不准戴耳环、首饰和染、留奇形发型、穿裙子。
七、实习学生要爱护公物,如无故损坏车辆、设备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要加倍赔偿。
八、实习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吸烟,不准酒后驾车,看干人员严禁坐、蹲、背向车辆或站在车前车后拦车,防止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九、实习学生严禁在训练场地吃零食、听收录机(MP3)、玩手机或看与实习无关的书籍,按照教练员指定的位置等候上车。
十、坚持每天清洁车辆和场地,随时保持车辆、场地整洁,严禁乱丢杂物。
十一、实习学生在上课时间不许会客、打闹、串岗、横串车辆,严格遵守训练纪律。
十二、学生严重违纪和违反操作规程,教练员应令立即停止实习,逐级上报。
十三、 以上规定如有违犯,视情况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