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3-4月份教学进程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局部反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和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历从第五周周末(3月26日)起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双休日调整安排

1.2022年3月26日(周六)上课;

2.2022年4月2日(周六)、3日(周日)、10日(周日)、16日(周六)、23日(周六)、30日(周六)上课

二、清明节、劳动节期间上课安排

1.清明节假期期间4月4日、5日不上课。

2.4月底,学校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发展状态,再另行安排5月、6月教学工作安排。

三、教学进程调整安排

序号

现讲授时间

原讲授时间

1

第五周周六(3月26日)

第十八周周一(6月20日)

3

第六周周六(4月2日)

第七周周一(4月4日)

3

第六周周日(4月3日)

第七周周二(4月5日)

4

第七周周4月10日)

第十八周周二(6月21日)

5

第八周周六(4月16日)

第十八周周三(6月22日)

6

第九周周六(4月23日)

第十八周周四(6月23日)

7

第十周周六(4月30日)

第十八周周五(6月24日)

学校原《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法定节假日课程调补安排的通知》(教务处2月17日发布)不再执行,按照调整后的安排执行。

重修课程统一由各教学单位安排老师进行指导,跟随下一届考试,不再单独开班授课。

本次调整安排为授课时间的调整,授课内容的次序及教学进度的安排需各任课教师及时跟进调整。如因本次时间调整而无法如期完成教学任务者,由开课单位与教务处沟通后确定。以上周末原定教学安排原则上全部停止,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四、考试安排

1.原定于第18周考试的考查课,请任课教师在第17周完成考试工作;原定于第19周考试的考试课,在第18周完成考试工作;

2.第14周前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安排在考前1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不再做单独通知。

五、请教学单位负责通知本部门全体师生员工,按照调整后的校历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


  • 上一条:
  •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