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的期初补考等相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本科及20级专科)定于10月16-20日进行。其中公共课于10月16日(周六)进行(详见安排表),专业课程于10月20日前进行完毕(自主安排);
2.2021届结业生重修考试(答辩)于10月23-24日进行;2021届结业学生的相关安排按照《黄河交通学院关于结业学生后续学业的处理规定》(黄交院教学〔2021〕35号)执行,结业重修学生名单9月25日17:00前报教务处;
3.2019级专科第四学期补考及第五学期期末考试(未进行完毕的学院)于10月23-24日进行;
4.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测试暂定于10月24日进行(根据军训情况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系、部)将不合格学生的科目、人次统计准确,并将期初补考试卷、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印刷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等材料的电子版于9月30日17:00之前提交至常孟琳老师(试卷通过U盘拷贝)。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黄河交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黄交院教学〔2021〕42号)及《关于调整试卷AB卷重复率的通知》(教务〔2021〕003号),并按照要求命制或完善试卷,确保A、B卷的重复率在15%以下。
2.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要于10月30日下班前完成阅卷、登分复核、成绩录入及整理试卷归档工作。
3.本学期实施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须填写《黄河交通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于本学期第7周(10月13日下午17:00)前上交各学院(系、部)办公室,经学院(系、部)教学指导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详见《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黄交院教学〔2020〕19 号))。
附件: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表
2 结业学生补考(补辩)申请汇总表
3 关于调整试卷AB卷重复率的通知教务〔2021〕003号
4 黄交院办〔2020〕43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的通知
5 黄交院办〔2020〕44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6 黄交院教学〔2020〕19号 黄河交通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
7 黄交院教学〔2021〕35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关于结业学生后续学业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8 黄交院教学〔2021〕42号 关于印发《黄河交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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