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学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2 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255 号),教务处将进行黄河交通学院2022年度省级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

2.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 3 年以上(含 3 年)。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学术及教育教学成果。

3.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

4.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5.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人才培养质量高,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励。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生源质量高、就业情况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6.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扩大与国内外先进高校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7.申报专业类型分为特色类、优势类、普通类。特色类专业重在能较好地凸显学校办学特色,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融入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对应有关主导产业,较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优势类专业重在开办历史较长,所依托学科师资队伍科研能力较强,研究成果在省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重点支持法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专业,能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相关学科专业优势,服务全省民办教育政策研究、法治研究等领域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

普通类专业定位明确合理,服务面向清晰,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最多申报1个专业。学校将从中评选4个专业参加省级评选(特色类专业不少于 2 个)。已经是省级品牌专业、省级学科专业、省级一流课程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2 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255 号)见附件6,紧扣学校办学定位与专业特色,密切联系学院(系、部)实际,统筹申报。

2.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材料、内容、专业带头人、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申报书(附件 2)及相关配套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成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和相关表格等。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3)建设期满目标表(附件 3);

4)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绩效目标(附件 4);

6)项目实施方案(附件 5)

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9月23日前发至教务处李翰雄钉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鉴于资金的不确定性,本次申报具有项目库性质,学校将对报送的专业进行排序。

附件:


附件1 2022年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 3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期满预期目标表.docx

附件4 2021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绩效目标.docx

附件5 2022 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6 教办政法〔2021〕255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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