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2020年教学工作要点、《黄河交通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黄交院教学〔2020〕2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1月5日至15日(第17-18周)开展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1月7日—1月15日(第17-18周)
二、考核方式
年度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一)院(系、部)自评
院(系、部)根据《黄河交通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日常教学管理与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内容撰写自评报告,填写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预评
由教务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院(系、部)提供的相关自评材料进行预评,预评成绩为日常教学管理考核得分和关键绩效考核得分两部分之和。
(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1.听取教务处预评情况汇报,查阅材料,进行质询,审定教务处预评结果。
2.根据院(系、部)汇报和答辩情况,每位委员独立给每个院(系、部)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结果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
(四)最终得分
院(系、部)最终得分由审定后的预评分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分两部分构成;预评分权重占70%,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分权重占30%。
三、考核内容
黄河交通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 | 一级指标分数 |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数 | 二级指标权重 |
日常教学管理 | 100 | 0.7 | 工作安排 | 100 | 0.1 |
工作执行 | 100 | 0.2 | |||
材料报送 | 100 | 0.05 | |||
教学档案 | 100 | 0.1 | |||
培养方案执行 | 100 | 0.05 | |||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 | 100 | 0.05 | |||
教学运行 | 100 | 0.25 | |||
教研活动 | 100 | 0.1 | |||
教学竞赛 | 100 | 0.05 | |||
领导听课督导反馈 | 100 | 0.05 | |||
关键 绩效 | 100 | 0.3 | 教研教改 | 25 | |
本科教学工程 | 25 | ||||
教材建设 | 10 | ||||
教师教学竞赛 | 20 | ||||
学生学科竞赛 | 20 |
详细考核指标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教学单位在报送自评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黄河交通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黄交院教学〔2020〕28号)考核内容进行总结,对涉及的指标数据要量化,自评报告内容应至少包含三部分:完成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下步采取的措施。
(二)各教学单位年度自评报告、附件2需报送word、加盖公章及院(系、部)主管领导签字的pdf版本,电子版于1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马雯庆处。
附件:
1.《黄河交通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黄交院教学〔2020〕28号)
2.关键绩效院(系、部)自评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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