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第8周起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理论课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等。
二、检查要求
(一)学院检查
1. 各学院(系、部)要分析总结专业、课程、系(教研室)及师资队伍等建设情况,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2. 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场所等进行随机听课或检查,对作业、教案、课件、辅导答疑等进行抽查并加以总结。
3.贯彻落实《黄河交通学院教学资料存档规范的通知》(教务【2020】26号),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试卷进行检查,并汇总检查情况。
4. 学院(系、部)应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5. 各学院(系、部)要根据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总结报告形式自主确定),总结报告中对检查、抽查的内容要有数据且充分详实、要有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改进的措施要有总结。
6.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各学院(系、部)需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省级检查。
(二)学校督查
1. 有针对性地抽查学院(系、部)的有关教学内容:如、试卷、作业、教案、实验室安全与实验教学情况、教学大纲、教授和副教授(高工)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2. 检查学院(系、部)教学督导执行、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内容:本学期(2020-2021-1学期)各学院针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3. 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 在督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学校将对责任学院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通报。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日-11月13日为各学院(系、部)检查阶段。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各学院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教评中心。
(二)11月16日-18日教务处、教评中心深入各学院(系、部)抽查相关材料。
(三)11月30日前,教务处对全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附件:
教务处 教评中心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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