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0〕179号),教务处将进行黄河交通学院2021年度省级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定位明确合理,服务面向清晰,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2.申报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
3.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3年以上(含3年)。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学术及教育教学成果。
4.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
5.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6.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人才培养质量高,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励。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生源质量高、就业情况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7.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扩大与国内外先进高校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最多申报1个专业。学校将从中评选3个专业参加省级评选。
已经是省级品牌专业、省级学科专业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0〕179号)见附件7,紧扣学校办学定位与专业特色,密切联系学院(系、部)实际,统筹申报。
2.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材料、内容、专业带头人、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配套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成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和相关表格等。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3)建设期满目标表(见附件3);
(4)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4);
(6)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5)。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除取消申报资格外,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项目资金总额具有不确定性(后期以财政厅通知为准),本次申报具有项目库性质,学校将对报送的专业进行排序,对未获得资助的专业,在下一年度申报时优先予以安排。
3.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同时将电子版一同于9月4日前报教务处靳颖老师处。
五、开展建设期满品牌专业自评验收工作
根据《河南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同时开展建设期满民办高校品牌专业自评验收工作。承担有品牌专业建设点任务且截止到2019年建设期满(本科4年、专科3年)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要对建设专业进行全面总结,对照当初上报的《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申报书》进行认真自评,填写附件6,并提供相应的实证材料。品牌专业建设点如有因故变更或取消的情况,要一同报告,并提供有关文件证明。
纸质的《自评表》及实证材料(单独装订)和当初报送的《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等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9月10日前报给靳颖老师。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
2.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书
3.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期满预期目标表
4.2021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绩效目标
5.2021年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实施方案
6.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期满检查验收自评表
7.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0〕179号)
教务处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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